各学院(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不断创新资助育人的新途径,积极探索资助育人的新模式,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笃学·存志·敏行”能力提升项目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部)组织优秀师生力量,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展能力提升项目,加强励志教育、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切实帮助学生综合能力的提升。现将2024年度“笃学·存志·敏行”能力提升项目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及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项目题目根据学生资助中心组织要求自拟。通过项目开展,搭建资助育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平台,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长效育人工作机制,切实利于推进学校的资助育人工作。
4.每个项目执行时长不少于12个学时。
申报学院(部)可结合专业学科优势,自行选题,建设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的能力提升项目。
活动参考方向如下:
1.“笃学”系列——学科结对帮扶、新生成长导航、专业学科认知、科研能力探索等学业提升项目。
2.“存志”系利——学涯规划咨询、朋辈榜样引领、优秀校友领航、圆梦答疑解惑等励志成才项目。
3.“敏行”系列——职业兴趣探索、职业技能培养、创业项目孵化、人才政策分析等就创业助力项目。
4.其他符合资助育人的能力提升活动。
三、项目申报对象及范围
1.以学院(部)为单位进行申报,数量不限。项目负责人为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或资助专项辅导员。项目学生负责人需为受国家资助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学生优先),服务对象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比至少60%。
2.2024年3月22日前,各学院(部)将附件1《“笃学·存志·敏行”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共需提交四项)电子版发至qgzxsit@163.com,注明“笃学·存志·敏行+申请项目名称+学院”,邮件主题填写方式与文件名相同。同时,将纸质版申报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10)(一式一份)。
四、项目管理
1.各项目负责人在实施过程应严格按照项目申请书中的目标,取得项目开展所设定的预期成果,整理收集和项目开展相关的活动表格、文字和图片。相关材料作为结项要求,纳入项目验收考核指标。
2.项目实施时间可分为两批,第一批应在5月31日前完成,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结项成果;第二批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并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结项成果。11月进行集中结项答辩,具体时间和形式后续通知。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采取中期检查、结项答辩、跟踪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保证项目的效果。
4.各学院(部)在项目申报及运行中,应加强管理,扩大资助面,注重资助育人的实际效果。
5.各学院(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注重成果育人作用,将可推广的资助育人实践项目成果进行展示,利用新媒体积极宣传资助育人项目的实践成果。
联系人:卢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3月7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笃学·存志·敏行”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