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做好我校2021年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 候选人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2 浏览次数: 49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下发的《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相关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当年在籍的非毕业班科生及硕士生。(近三年获得宝钢教育奖者不再重复申报)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力能手、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以下简称“五种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

4、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二、评选原则及评审程序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掌握评选标准,严格遵守评审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进行。

2、评选中要注重候选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候选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此基础上:要侧重对学生的“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

3、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附件1)以及《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学生所获奖励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汇总审核后统一将学生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推荐人数1人。

4、由校大学生评奖委员会评选出我校候选学生1-2人,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上报上海市教委,参加全市评审。

5、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学生,必须在宝钢教育基金会网上申报系统完成宝钢优秀学生奖的申报工作,并下载《评审表》用A4纸双面打印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贴好1寸报名照),签名盖章后由学校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候选学生另须附彩色免冠2寸证件照两张。

操作路径:网上申报(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密码登录申报学生奖(新增)优秀学生奖文字输入下载打印

6、《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被推荐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及入校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等内容。“学院综合评价意见”一栏须由学生所在学院写明对候选学生准确、全面的评价性意见,并由学院领导签名,同时加盖学院公章。

三、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于72日前将推荐的候选人《评审表》(附件1)、《个人事迹汇总表》(附件2)以及学生所获奖励相关证明材料交大学生活动中心210(以上材料须同时上交电子版)。凡逾期不报按学院自动放弃处理。

四、其它

宝钢教育基金会网址www.bsef.baosteel.com,相关宣传材料可自行上网查阅。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0873022

附件1: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生申报使用).doc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候选人事迹汇总表.xlsx 

 

                                                    学生处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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