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续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5-25 浏览次数: 154

各学院、各位同学:        

   2017-2018学年生源地国家贷款续贷工作即日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生源地贷款续贷和申请首贷的学生,请于67日前到辅导员处开具在校证明或贷款资格证明。
   提示:有些地区需要在校证明,有些地区需要贷款资格证明,请同学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

   2、准备首贷的学生回家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还需要带好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需要学生本人上网申请,请于6月7日前登录系统进行操作(具体操作见附件1),如果您忘记登入密码,有两种找回密码的方式,①进入到登入页面时,重置密码。②打电话回当地(当初办理贷款的地方)找回密码(有些县不办理该业务)

   4、个别地区,如黑龙江省等,需要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请学生本人于6月7日前直接到大活210办理。

  

   附件1: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申请续贷的演示流程.docx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0873252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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