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关于申请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2-20 浏览次数: 482

各学院: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中被认定为是2016-2017学年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学生。

    已获得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直接获得2017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不需要再次递交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申请。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拨款额度,我校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1750元/半年(即350元/月)、1500元/半年(即300元/月)。原则上新生所有困难生、老生特别困难最高档,老生一般困难第二档,按月发放,共计发放5个月额度。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被认定为是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学生申请材料

   新增学生本人填写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五、申请、审批流程及日程安排

    1.通知发布及学生申请:2017年2月20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本通知,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学生完成相关申请事宜。

    2.学院审批:2015年3月3日前,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初审工作,并将受助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电子版信息发zzzx@sit.edu.cn

    3.全校公示:3月上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审和汇总,并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OA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批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整理报学校帮困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并将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5.费用发放:学校通过校财务处按月直接打进获助学生的农行卡内。

六、学院上报纸质材料

    3月6日前,以下材料交大学生活动中心210:

    1.本学年初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院汇总、受助学生签字并加盖学办公章的《上海应用技术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七、评审注意事项

    1.2016-2017学年初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必须首先完成困难生申请认定,相关申请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需交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备案;需在oa中申请2016-2017年家庭经济困难生以及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并下载、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黑色水笔填写,如打印,签名必须由学生本人亲笔手写);

    2.已获得过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如继续申请并获得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虽不需要再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但必须《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上用黑色水笔亲笔签字确认

    3.评审过程中,请注意受资助学生中的学籍异动情况及家庭经济困难的变化情况,要求受助学生无违纪、处分、退学、休学、转学等情况。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08730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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