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守成奖学金评定办法
发布时间: 2011-10-19 浏览次数: 87

为了纪念我校已故詹守成先生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的崇高精神,鼓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培养品学兼优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学校特设立“詹守成奖学金”。

一、奖学金来源

詹守成奖学金由詹守成先生家属捐赠100万元人民币组成,奖学金原则上使用100万元所生成的利息。

二、奖项设置

詹守成奖学金获得者每年总名额为34名。其中,一等奖4名,奖金额5000/人;二等奖10名,奖金额3000/人;三等奖20名,奖金额1500/人。如遇特殊情况,詹守成奖学金基金会讨论可适当增加或减少一、二、三等奖的名额。

三、评定对象

1.在校全日制在籍注册后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高职(高专)生;

2.已被学校认定为当学年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四、评定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模范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当学年各科成绩没有不及格者。

五、评定程序

1.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名额下达到各学院,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学生申请、评定事宜。

2.由辅导员(或班导师)和任课教师两人以上推荐“詹守成奖学金”候选人,学生本人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詹守成奖学金申请表”送各学院进行评审;

3.由各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状况、学业情况、工作表现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后,递交詹守成奖学金基金会以投票方式确认詹守成奖学金的获得者,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后公布评审结果。

六、奖金的发放

结果公布后,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制单,校财务处一次性打入学生农行账户。

七、本评奖办法解释权归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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