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条例》上应学[2017]74号文件精神,自即日起开展2021年度上半年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评审工作。现就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以学校名义参加校内、外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评审程序
1、6月8日至6月14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竞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6月15日至6月21日,各学院组织初评,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做好电子版获奖证书存档工作。
请特别注意:根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条例》上应学[2017]74号(见附件)的相关规定,学生获单项学科技能竞赛不同等级奖的仅按照最高奖金给与奖励。
3、6月22日,请各学院将公示结果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中心汇总、审核并公示,公示后向学生发放奖励。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 60873022
附件:《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学生学科技能竞赛奖励条例》上应学[2017]74号文.doc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