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助力学生成长成才。我校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经与银行沟通,现启动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贷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18日(延长至9月28日)前:
学生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前期5种材料装进档案袋(档案袋到学院领取),将档案袋封面内容填写完整,交给辅导员,辅导员审核相关材料;
9月22日(延长至9月30日)前:
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前期材料和纸质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20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首贷学生申请名单汇总》电子版(附件1)发叶老师OA;
10月9日(延长至10月16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前期材料;
10月23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首贷同学进行网上申请培训并完成网上注册、网上申请(学生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月20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首贷学生填写贷款后期7种材料;由银行与学校联合开展合同面签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1月31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网上信息、书面材料(12份)等审核工作,统一把学生申请贷款资料递交农行徐汇支行;
2021年3月前:
银行对学生资料进行终审,终审通过发放2020-2021学年贷款。
备注:学生未缴学费,放款后由校财务处直接扣除,已缴学费由财务处直接打至学生农行卡。
(二)前期材料填写清单和填写要求
1、《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2:该表请正反双面打印, 请用铅笔于表格右上角写上“学号”)
2、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生证复印件
(无学生证的新生可用入学通知书复印件+粘贴一张一寸照片,复印在A4纸上);
4、户口簿复印件
(复印在A4纸上)① 户口薄地址联:无地址联的,需另附所属地公安机构开具的户籍证明(此项公安机构证明必须原件;② 户主联;③ 父母及学生户口联,父母存在离异、已故情况只需提供一方户口联;④学生户口已迁出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可至保卫处办理);
5、农行卡复印件
(卡号清晰可见,正反面复印,复印在A4纸上,卡号写在下方)。
(三)贷款金额
因贷款主要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以及我校学生收费具体情况,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统一为:
研究生:7200元;
本科生:普通专业,6200元;中外合作专业和艺术专业,8000元;
高职学生:8000元。
(四)注意事项
为确保2020年度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请注意以下几点:
1、严格按照通知规定和时间要求开展工作,以免学生因材料递交不及时而导致贷款申请失败;
2、名单汇总表和学生纸质材料同时报送。
3、若遇特殊情况,时间安排有变,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60873252
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210(奉贤校区)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