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以2016-2017学年困难生认定工作为前提,从即日起开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中被认定为是2016-2017学年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在籍在册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拨款额度和我校困难生实际情况,我校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分为2档:第一档, 1750元/半年(即350元/月);第二档,1500元/半年(即300元/月);原则上按月发放,共计发放5个月额度。原则上2016级本专科困难新生和老生特别困难第一档次,老生一般困难第二档次。特殊情况者,由学院与校资助管理中心协商解决。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被认定为是我校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信息门户中申请《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然后导出表格,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五、审批流程及日程安排
1.各学院将因退学、转学、入伍、处分等原因,暂停发放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名单,10月15日前书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全校公示:10月中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汇总、复审,并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OA公示5个工作日。
3.学校批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整理报学校帮困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并将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4.费用发放:学校通过校财务处按月打进获助学生的农行卡内。
六、学院上报纸质材料
1、 10月15日前,交学院汇总、受助学生本人签字并加盖学办公章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6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2、 10月15日前,交学生本人申请的《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顺序请于学生本人签字的汇总表一致。
附件: 1、《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5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2、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60873023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