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国家助学金是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我校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学生中被认定为是2013-2014学年校家庭经济困难数据库的全体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财政拨款额度,我校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基本资助标准分为3档:1500元/半年(即300元/月)、1250元/半年(即250元/月)、750/半年(即150元/月),原则上按月发放,共计发放5个月额度。各学院(教学部)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拨总金额款范围内结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学生本学年已受资助情况,合理确定各档次的受助学生名额。原则上新生最高档,老生特别困难第二档次,老生一般困难第三档次。特殊情况者,由学院自行酌情处理或与校资助管理中心协商处理。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被认定为是我校2013-201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四、学生申请材料
学生本人填写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1份
五、申请、审批流程及日程安排
1.通知发布及学生申请:2013年10月11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布本通知,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学生完成相关申请事宜。
2.学院审批:2013年10月17日前,学院完成申请学生的初审工作,并将受助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请于当日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学生活动中心210室杨老师处,同时将电子材料电邮至zzzx@sit.edu.cn。
3.全校公示:10月下旬,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复审和汇总,并将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在学生工作处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批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经过公示的名单整理报学校帮困领导小组会议审批并将本学期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上级部门备案。
5.奖金发放:学校收到教育部关于国家助学金的拨款后,通过校财务处按月直接打进获助学生的农行卡内。
六、学院上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 学生本人填写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
2.学院汇总、受助学生签字并加盖学办公章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二)电子材料:
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经费分配表暨实际使用情况统计表》。
其他:
1.上报学生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材料须与《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中的顺序一致。
2.请各学院采用中心于本通知同时下发的《**学院2013-2014学年困难数据库》中的数据和顺序上报《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表》。
七、评审注意事项
1. 2013-2014学年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同学,需填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表格在学生处主页、学生oa下载专区均已提供下载,一式一份)。
2. 表格申请理由为第一人称撰写,字数控制在100-200字之间。
3.表格内容可以打印,但签名不可打印,签名用黑色水笔。
4.表格不得涂改,一旦涂改作废表处理。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60873023 60873022
附件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013年秋季).xls
附件2:2013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样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