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要求:
1、在学生处网站上下载2013年《撤销留校察看处分审核表》表格。
2、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原因、处分发文编号一栏中,请简要叙述处分的原因及处分发文的编号(例如:沪应院学[2012]20号)。
3、学院辅导员老师审核签字、学院领导审核签字。
4、《撤销留校察看处分审核表》原件一式三份。
5、附件必须上交本人的处分发文(可以是复印件)。
办理流程:
1、以上要求填写完整后,将表格及附件交到学生处思政办公室。
2、申请需学生处领导签字、校领导签字。(学生处办理)
3、签字后,学生处留一份、学院留一份、学生本人留一份。
撤销留校察看处分审核表(2013年).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