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学办:
2012届本、专科(高职)毕业生毕业在即,根据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凡在校就读期间申请过助学贷款的同学,在毕业离校前必须办理还款确认手续(确认书1式3份+1份补充材料,请辅导员把1份确认书发给学生并让学生在汇总表上签收,另2份确认书原件(由学生本人填写完毕后)审核后在经办人位置签名,并加盖学院或教学部学办章)。2份还款确认书原件和补充材料、汇总表一起在4月16日前以学院、教学部为单位统一交回校资助管理中心。否则停办学生其它离校手续(因未办理还款确认手续而因此造成的后果均有本人负责)。
已经还款的同学需把还款凭证复印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因升学或其他原因并符合条件需要办理延期还贷的同学,本人需携带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详情请阅读《关于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常见问题的解答》)。
办理地点:15号楼116(漕宝路校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生活动中心210(奉贤校区)
请各学院、教学部学办支持配合,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做好我校2012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手续。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