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应用技术学院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6-17 浏览次数: 287

 

各学院(教学部)学办:
为了更加有效及时地把握我校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为学生的各项帮困资助工作提供较为准确、合理的依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开展一次。根据工作计划,即日起将启动我校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一)前期宣传、准备阶段(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28日):学校发布通知,下发《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以下简称《调查表》,可在校园网首页公告栏及学工部网站下载),布置2011-201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生根据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利用假期准备申请材料。
(二)集中认定阶段(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30日为集中认定阶段):
1.2011年8月29日至2011年9月2日:学生将认定所需的书面申请材料交辅导员,并登陆 校园网—数字化校园门户—学工管理—资助管理—困难生管理—我的困难生 进行在线申请参加困难生认定。      
2.2011年9月16日前:二级学院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和本《通知》的相关精神对学生提交的《调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合网上申请进行认真审批,审批合格的学生名单在学院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学校数字化校园门户在线提交本学院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的《调查表》(一式一份,原件)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及经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盖章确认的《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备案;
3.2011年9月30日前: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审核结果进行网上复审和汇总,报校帮困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三)常规认定阶段(2011年10月10日至2012年6月30日为常规认定阶段):
常规认定阶段不设固定的日程安排,学生提出申请后,各认定机构根据认定程序进行认定审核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备案。
其他注意事项:
1. 各学院(教学部)学办务必在2010-2011学年结束之前,向本学院困难学生发放《调查表》(旧版本无效)及相关文件,并召开相关内容的主题培训会,以便学生按要求提交《调查表》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
2. 申请困难认定的同学,必须在递交辅导员相关困难认定纸质材料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在线提交困难认定申请,各级审核流程都将通过网上系统完成;
3.学生在困难认定申请审核通过之前,不能享受国家和我校的各项帮困助学政策及措施。不准备申请享受校内外各项资助措施的学生可以不申请困难认定。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60873022(奉贤)、64941169(漕宝路)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6月7日

 

附件:

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正面).doc                 

2.《调查表》填表说明及认定申请须知[反面].doc

3.收入证明【2011年】.doc

4.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