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表彰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决定(上应学〔2019〕71号)
发布时间: 2019-06-20 浏览次数: 687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文

 

 

上应学〔2019〕71号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表彰2019年度上海市

优秀毕业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的决定

 

校属各部门: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8号)和《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的通知》(上应学〔201948),我校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了“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在各学院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审核报市教委、学校批准,万通等195位同学为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陈羽雯等391位同学为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优秀毕业生。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19年59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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