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1-2012学年贫困生集中认定阶段的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生审核及认定标准: 1.纸质材料标准: (1)《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表格填写完整,没有空白; (2)相关收入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具体要求参见《调查表》填表说明及认定申请须知。 2.困难档次的认定标准:分2档,一般困难和特别困难。 (1)特别困难档:家庭人均月收入505元及以下; (2)一般困难档:家庭人均月收入506元—758元之间(学费为10000元以上的,可放宽至家庭人均月收入909元以内); 如有特殊情况,请综合考虑各方实际因素给予认定。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时间节点:2011年9月16日前(高职和梅陇2011级新生材料于9月25日前上报); 2.报送材料:《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民主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汇总表》、《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原件)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同时在校园网—数字化校园门户—学工管理—资助管理——困难生管理 在线提交贫困生审核的信息; 3.报送地点:学生活动中心210兰老师处。 三、贫困生认定工作注意事项: 1. 贫困生认定需经过民主评议的流程; 2. 注意在学院(班级)范围内对初审通过的贫困生名单进行公示; 3. 贫困生认定工作在审核上要严格把关,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把贫困生认定工作与对贫困生的关心、教育工作相结合。 4.贫困生集中认定工作结束后,10月份—2012年7月份是贫困认定的常规阶段,各学院仍需照常受理学生提交的贫困生申请,并按照评审要求及流程完成认定工作。 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64941169(漕宝)、60873022(奉贤)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