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3-2014学年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07-03 浏览次数: 205

    随着助学贷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了方便学生及家长办理贷款,并在学生毕业后方便还款,国家大力支持并倡导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均由国家贴息,具体办理请学生及家长前往生源地所在银行或地方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和办理。

根据生源地贷款要求,我校相关手续办理如下:

1.      未在学校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证明的开具:

办理办法:由学生持本人证件,直接到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10办公室)办理。办理该证明后,学校即不再受理学生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限101之前办理。

2.      在校在读证明:

办理办法:在学院辅导员处办理。

3.      贷款回执:

办理办法:请申请学生按照经办银行要求的截至日期前(建议提前一定时间),将生源地贷款高校回执交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学生活动中心210办公室)办理。因个人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4.      其他手续。

办理办法:请来电咨询。

联系人:何静  60873252

 

注:因地方政策不同,请办理生源地贷款续贷的同学提前了解本地生源地贷款续贷需开具的证明,然后再按以上办理说明操作。

 

 

上海应用技术学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3年7月3日

 

未贷款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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